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項全社會的工作,職能改革使建設單位的主體責任和主管部門的監管責任大大加強,促進和倒逼了相關單位加強消防設施檢測、維護重視程度。消防安全管理需要主管部門、單位、個人和技術服務機構的通力合作。正如這次突如其來的疫情,單位、社區和個人作為疫情防控主體,主體責任理念得到深入的貫徹。
消防設施檢測的法規要求
1.《江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做好近一階段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的指導意見》中提出人員密集場所、大型公共建筑、高層住宅等十二類需要進行消防驗收申請資料需提供消防設施檢測合格證明文件。
2.《江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做好近一階段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的指導意見》中提出其他由建設單位組織竣工驗收消防備案的備案資料需提供消防設施檢測合格證明文件。
3.《***人民共和國消防法》(2019年修正)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當對建筑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準確,存檔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