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施的分類及維護保養常識
一、消防設施的種類:蘭州消防檢測建筑消防設施歸納起來共有十三類
1.建筑防火及安全疏散設施
2.消防給水
3.防煙、排煙設施
4.電氣與通訊
5.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6.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7.氣體滅火系統
8.水噴霧滅火系統
9.低倍數泡沫滅火系統
10.高、中倍數泡沫滅火系統
11.蒸汽滅火系統
12.移動式滅火器材
13.其他滅火系統
二、消防設施的保養與維護
1.室外消火栓由于處在室外,經常受到自然和人為的損害,所以要經常維護。
2.室內消火栓給水系統,至少每半年要進行一次的檢查。
3.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每兩個月應對水流指示器進行一次功能試驗,每個季度應對報警閥進行一次功能試驗。
4.消防水泵是水消防系統的心臟,因此應每月啟動運轉一次,檢查水泵運行是否正常,出水壓力是否達到設計規定值。每年應對水消防系統進行一次模擬火警聯動試驗,以檢驗火災發生時水消防系統是否迅速開通投入滅火作業。
5、高、低倍數泡沫滅火系統,每半年應甘肅消防檢測檢查泡沫液及其貯存器、過濾器、產生泡沫的有關裝置,對地下管道應至少5年檢查一次。
6.氣體滅火系統,每年至少檢修一次,自動檢測、報警系統每年至少檢查兩次。
7.火災報警系統投入運行2年后,其中點型感溫、感煙探測器應每隔3年由專門清洗單位全部清洗一遍,清洗后應作響應閥值及其他必要功能試驗,不合格的嚴禁重新安裝使用。
8.滅火器應每半年檢查一次,到期的應及時更換。